翻譯是一項把原文語言轉換成譯文語言的工作。原文語言和譯文語言的地位,都應看成是同樣重要。過於偏重譯文語言,使譯文脫離原文的意思與風格,是不當的;過於偏重原文語言,使譯文不合譯文語言的要求、用法,也是不當的。
關於注釋
如果注釋太長或太多,我很同意放在txt檔中。畢竟注釋是輔助性質,讀者必須知道的東西,應在字幕正文內已表達出。
關於詩詞翻譯
字幕組既然是為熱誠而奮鬥,期望能看到精彩的翻譯,不算是奢談吧。詩、歌詞翻譯,若真的要求嚴格,最理想應是譯作也是一首詩或歌詞,在音韻方面,除押韻外,還應保留原文的音韻格律或曲式。只要求押韻其實不算要求高了。中文是種很易寫出韻文的語言,要耗的時間其實不太多的。反正「質素類」的字幕組本身也會花許多時間,若對詩詞翻譯都做得好些,譯文就更有質素了。
關於直譯
我的認知中,硬譯與直譯是有分別的。硬譯往往連原文的語法、所有詞彙也要依足,不求通順。直譯是直接表達原文意思,不加任何轉化,但也要求通順的。這裏的朋友
科技翻譯較需要直譯,因為原文的最大目的是說明一些東西,譯者應盡可能避免在意義上弄錯。
故事、對白的翻譯,直譯卻未必最好。原文是一句日常對話、一句習慣語、一句「食字」相關語,若直譯後不是日常對話、習慣語或「食字」的相關語,讀者便感受不到那種本來要表達的情感色彩,即使加上注釋,生硬地告訴讀者,也是無補於事。簡單舉個例:
例:
A: I have right!
B: Yes, you have right and left. Come on!
譯文一:
甲:我有權!
乙:對,你有右也有左。來吧!
(註:英語「權」與「右」為同一字。)
譯文二:
甲:我有權!
乙:對,你有拳也有腿。來吧!
哪一個翻譯較佳?
有興趣的話歡迎參與拙文的討論。但希望是以翻譯論翻譯。
關於省略號
我自己的翻譯習慣,也盡量不用半個省略號來斷句。而是把句字寫成在一行內說出一節完整的意思(如一組詞組,一句分句中的一個小句,一句完整句子)。
可惜字幕的限制頗大,有時別無它法,要在非完整意思的地方斷句,加上半個省略號,能使觀眾第一時間知道這並非一節完整的意思。不必待至後來的字幕出現,觀眾才意識到原先字幕的不完整,再依靠腦海裏對已消失字幕的記憶,來拼回整句句子。
至於語氣,本身並不太適合用字幕表示。語氣還是留待原聲音的直接演繹吧。
當然,若非字幕翻譯,而是翻譯成文章、書本,就不宜這樣做。
關於「開動了」
我自己也會譯作「我不客氣了」。
關於尼祿之例
尼祿只是一個設例。我沒時間查回我確實看過的例子,抱歉。
漏譯指原文有的字句,在翻譯是遺漏了。然而把「他是個再世尼祿」譯作「他是個再世暴君」,應該沒有遺漏掉原文,只是經過轉化而已。
也許有人覺得尼祿是常識,但對尼祿聞所未聞的亦確有不少人。譯者不宜假設某些述語是常識,取非他能肯定。常識的範圍,常因不同地方、不同時間、不同對象,而不能固定。
要設另一例,可以是把「他真是再世華佗」譯成英語,可以是「八仙過河」譯成英語。
當然,若那故事本身與古羅馬有關,或者有「他比尼祿更秦皇」之類的句子,便不是我這例要說的範圍。
關於火車
《現漢》:火車:「一種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,由機車牽引若干節車輛或車皮在鐵路上行駛。」可見火車是無分長程、短程的。中文裏的「坐火車」不見得一定是出遠門的形象。至於電車,則是另一種交通工具。
關於字幕
我亦同意中/粗黑是最好的選擇,比明(宋)體更好。還有一點,過粗和過細都是不太應宜的。像超黑、超明(宋)、琥珀體(疊圓體)等,都會使字糊在一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