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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轉帖)淺談中文字幕組的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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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UCK 发表于 2006-9-29 02:13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撰文:星河千帆

在「創作與再創作」講座中,講者小狼在最後十秒提出一個關於翻譯的問題。他說,動漫同好自行製作的非商業翻譯,質素通常都比香港代理的好,更值得作交流及流傳之用。,以第一身經歷,訴說了字幕組的一些現象。我是一個經常接觸翻譯的人,對字幕的翻譯「質素」比較敏感。憑個人的感覺,不少字幕組的翻譯確是比較認真,較少漏譯、錯譯,花的心思也較多。相比以翻譯餬口的人,由於受到時限、工作量、本身不知故事內容等影響,翻誠的熱誠確實不及字幕組,影響了譯作的質素。然而我也想談談現時字幕組的一些問題,與大家一起看看有沒改進的空間和方法。

(1) 字幕過長

字幕不是書本上、網站上的文字,可供讀者按自己的閱讀速度來讀。字幕在畫面上,是一閃即逝的,觀眾的閱讀速度,會被它的停留時間所控制。即使觀眾能在該行字幕消失前閱畢,太長的字幕仍會佔用觀眾的時間,妨礙他們觀賞畫面。

因此,字幕的翻譯不應過長。在一般情況,每行十三個字是一個標準。超出兩三字影響不算大,但十八、二十字的字幕,肯定是不好的。

因此字幕翻譯一向以簡為優。「但」比「但是」、「不過」好,一些不太明顯的助語詞、語尾也宜刪去(不用擔心這會影響角色的說話風格,這些東西是可用耳朵聽出來的)。無必要的連詞,即使原對白有,亦可以刪去。

(2) 硬譯

過去我曾寫過文章,談論硬譯的問題。字幕組的翻譯,常有硬譯的無病。我明白有些動畫迷喜歡硬譯,希望把原文盡量保留。然而,翻譯工作本身是從一種語言轉換至另一種語言的任務,若不能轉成合乎語法、習慣且流暢的目標語言(原文故意不流暢者例外),這根本是沒有把這工作做好。而且,每人的「盡量」標準有異,若要把不合目標語言用法的東西都「盡量」保留,不如全盤保留,看原文字幕吧。

字幕組的硬譯問題,在語法上及詞彙上尤為嚴重。有些字幕組的翻譯者,常使用不合中文語法或日常不多使用的句式或詞語,如在一個使用了定語的詞組前再加定語,使用倒裝的句法,濫用「們」、「當」等字,這些都是不可取的。

此外,不使用在中文有完全對應的詞彙,而強行把外文詞語當成中文詞彙,也是很常見的情況。「聲優」、「必殺技」等詞,也許已闖進了日常使用的中文裏;「萌」、「同人」等詞本來沒有完全對應的中文詞彙,保留原詞也可以。但棄「火車」取「電車」(「電車男」整個詞語例外,但「在『電車』相遇」則歪曲了本來相遇的場景),棄「號」取「丸」等,都不可取。

至於新造出來的詞句,如把吃飯前說的話譯作「開動了」,既不符合目標語言的習慣,亦表達不到原始語言的意思(那本來是一句尊敬和感恩的話),就更不可取。

(3) 斷句問題

字幕不是一整篇文字,而是逐句逐句的文字。要表達的意思,應在一行內完整表達。若果是分句,應在連接詞前斷行。若原句太長,迫於無奈,可在一個能保留兩片意思完整的詞組間切開。在首行之末加上半個省略號,有助觀眾了解到這行字幕仍未完整。

現時的字幕組,很少會加上半個省略號。有些花了數行,仍未把意思表達完整。

-

(4) 依賴注釋

字幕組有不少對原作的死忠支持者,希望把原對白、畫面的東西都灌輸給觀眾。他們認為,使用注釋是一個灌注觀眾資訊的解決方法。

可惜,字幕是一閃即逝的東西,注釋影響觀眾的閱讀速度,覆蓋了更多畫面,要觀眾按暫停鍵來看,更是個掃別人興的設想。要知道,節目的畫面不是書本,便於左翻右揭。

字幕以簡潔為重,注釋當然可免則免。有許多注釋,其實是不必要的。例如在一般語境裏,出現「他是個再世尼祿」這句,若要這樣直譯,再加上「尼祿是古羅馬帝國皇帝,是一代暴君」的注釋,就不如直接翻譯成「他是個暴君」或「他是個再世秦始皇」,頂多取中庸之道譯作「他是個像尼祿般殘暴的人」(但若「中庸之道」另字數大增,一行字幕容不下,便應放棄)。在與尼祿或古羅馬相關的語境中,才另作別論。

可能有些死忠派擁躉,覺得這樣會「竄改」原作,不能接受。但既然這是字幕翻譯,就應接受字幕翻譯的限制。非必要,不應用注釋。

(5) 詩詞、歌詞翻譯

詩詞、歌詞翻譯,往往是字幕組的災區。既然原文較具文學味道,譯文應反映這特點。除了用字外,押韻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。日語因先天發音系統,結尾泰半不離響音,故無押韻可言(亦可說句句含韻),但中文的詩詞,押韻是一個很常見的特色(雖然新詩也不一定用韻,但還是用韻的佔大多數,一般人已習慣把「押韻」和「詩詞」這兩個概念聯繫起來)。因此詩詞、歌詞的譯文,適宜押韻。

現時字幕組大都只用意譯。歌詞的「詩意」,則純靠對內容的直譯來表達,可謂詩意盡失。觀眾仍然覺得它具詩意,只是因為他們已知那是歌詞,在看了直譯後自行以意象轉化出感受。但這不代表在譯文中表達了詩意。

《Gundam Seed Density》的片尾曲翻譯,雖仍有不足,但譯者肯嘗試以韻文方式譯出。可惜有些動畫迷反而認為這做法很差,並推崇直譯。

(6) 字幕字體

字幕字體以清晰易看為佳。細明至粗明體、中黑至粗黑體、中楷體、中圓至粗圓體是最佳選擇。行書、中隸書至粗隸書,就要小心一些。線體、細隸書、仿宋、顏體、少女字體則不宜使用。

有些字幕組,可能為了別樹一幟或營造風格吧,總喜歡用細隸書或過粗的字體,結果弄巧反拙。

動畫迷的批評,未必是從翻譯得好壞的標準出發。因為有些動畫迷想要的,其實不是翻譯,而是一些有人幫他查好了的字典解釋。因此討論字幕組的翻譯之時,我們有必要提高對翻譯問題的認識。
 楼主| YUCK 发表于 2006-9-29 02:1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翻譯是一項把原文語言轉換成譯文語言的工作。原文語言和譯文語言的地位,都應看成是同樣重要。過於偏重譯文語言,使譯文脫離原文的意思與風格,是不當的;過於偏重原文語言,使譯文不合譯文語言的要求、用法,也是不當的。

關於注釋

如果注釋太長或太多,我很同意放在txt檔中。畢竟注釋是輔助性質,讀者必須知道的東西,應在字幕正文內已表達出。

關於詩詞翻譯

字幕組既然是為熱誠而奮鬥,期望能看到精彩的翻譯,不算是奢談吧。詩、歌詞翻譯,若真的要求嚴格,最理想應是譯作也是一首詩或歌詞,在音韻方面,除押韻外,還應保留原文的音韻格律或曲式。只要求押韻其實不算要求高了。中文是種很易寫出韻文的語言,要耗的時間其實不太多的。反正「質素類」的字幕組本身也會花許多時間,若對詩詞翻譯都做得好些,譯文就更有質素了。

關於直譯

我的認知中,硬譯與直譯是有分別的。硬譯往往連原文的語法、所有詞彙也要依足,不求通順。直譯是直接表達原文意思,不加任何轉化,但也要求通順的。這裏的朋友

科技翻譯較需要直譯,因為原文的最大目的是說明一些東西,譯者應盡可能避免在意義上弄錯。

故事、對白的翻譯,直譯卻未必最好。原文是一句日常對話、一句習慣語、一句「食字」相關語,若直譯後不是日常對話、習慣語或「食字」的相關語,讀者便感受不到那種本來要表達的情感色彩,即使加上注釋,生硬地告訴讀者,也是無補於事。簡單舉個例:

例:
A: I have right!
B: Yes, you have right and left.  Come on!

譯文一:
甲:我有權!
乙:對,你有右也有左。來吧!
(註:英語「權」與「右」為同一字。)

譯文二:
甲:我有權!
乙:對,你有拳也有腿。來吧!

哪一個翻譯較佳?

有興趣的話歡迎參與拙文的討論。但希望是以翻譯論翻譯。

關於省略號

我自己的翻譯習慣,也盡量不用半個省略號來斷句。而是把句字寫成在一行內說出一節完整的意思(如一組詞組,一句分句中的一個小句,一句完整句子)。

可惜字幕的限制頗大,有時別無它法,要在非完整意思的地方斷句,加上半個省略號,能使觀眾第一時間知道這並非一節完整的意思。不必待至後來的字幕出現,觀眾才意識到原先字幕的不完整,再依靠腦海裏對已消失字幕的記憶,來拼回整句句子。

至於語氣,本身並不太適合用字幕表示。語氣還是留待原聲音的直接演繹吧。

當然,若非字幕翻譯,而是翻譯成文章、書本,就不宜這樣做。

關於「開動了」

我自己也會譯作「我不客氣了」。

關於尼祿之例

尼祿只是一個設例。我沒時間查回我確實看過的例子,抱歉。

漏譯指原文有的字句,在翻譯是遺漏了。然而把「他是個再世尼祿」譯作「他是個再世暴君」,應該沒有遺漏掉原文,只是經過轉化而已。

也許有人覺得尼祿是常識,但對尼祿聞所未聞的亦確有不少人。譯者不宜假設某些述語是常識,取非他能肯定。常識的範圍,常因不同地方、不同時間、不同對象,而不能固定。

要設另一例,可以是把「他真是再世華佗」譯成英語,可以是「八仙過河」譯成英語。

當然,若那故事本身與古羅馬有關,或者有「他比尼祿更秦皇」之類的句子,便不是我這例要說的範圍。

關於火車

《現漢》:火車:「一種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,由機車牽引若干節車輛或車皮在鐵路上行駛。」可見火車是無分長程、短程的。中文裏的「坐火車」不見得一定是出遠門的形象。至於電車,則是另一種交通工具。

關於字幕

我亦同意中/粗黑是最好的選擇,比明(宋)體更好。還有一點,過粗和過細都是不太應宜的。像超黑、超明(宋)、琥珀體(疊圓體)等,都會使字糊在一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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