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原生民歌”与“次生民歌”看到一篇这次大赛及颁奖晚会的总撰稿人黄湘的访谈,谈及有关“原生态”民歌的大概定义,特摘要转过来。
问:从本次大赛的广告宣传片以及比赛过程中主持人的台词里,我发现你们总在反复强化一个概念——原生民歌。莫非还有“次生民歌”一说?
黄:有“原生”的概念,就有“次生”的概念,当然这是一种比喻或者叫“借用”。先讲“次生”民歌,从曲子的角度上说,由作曲家对一首民歌的旋律进行艺术的发展、加工、改编,或者作曲家对某一类民歌的风格进行模仿所创作出来的歌曲,都可视为“次生民歌”。从演唱方法上说,就是用西洋的发声技巧所训练出来的声音,最大限度的贴近民歌本身特有的风格特点,来演唱民歌风格的创作歌曲或者直接演唱民歌,我们就可叫“次生民歌”唱法。
苏:青年歌手电视大赛所分的“民族唱法”,应该属于你所指的“次生民歌”唱法?
黄:是的。叫它“民族唱法”是相对于“美声唱法”而言,如果相对于中华各民族民歌的演唱风格与技巧,那一种从音乐学院培养出来的唱法如果叫“民族唱法”就不够准确了。中国有56个民族,各个民族的民歌有不同的演唱技巧和发声方法,就是同一个民族的不同地域的民歌,其演唱技巧也大多不同。那么如果将一种唱法统称为“民族唱法”,到底是指哪个民族的唱法?这样混淆的概念会给现代的国人、特别是青少年一种误解,以为中华民族的民歌就那么一种标准的唱法,由音乐学院的教授们创造出来的,通过“青年歌手电视大赛”所强化其概念的,以为那就是中华民歌的“代表”,也不妥。准确地说我们将这种唱法定性为“西洋唱法”的“民族化”,仅仅是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民歌唱法中的一种“唱法”。强调“原生态”这个概念,举办这样的以“原生民歌”为主的电视大赛,就是要正本清源、矫正概念,对我们的青少年进行中华民歌文化的启蒙,让我们底蕴深厚、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能够传承下去。从这些个意义出发,也就好理解“原生民歌”的概念了,那就是“原汁原味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