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,她的同居男友被挑断手筋,蹊跷死亡。而魏秋菊面对男友尸体,没有报案,而是用十几公斤食盐“腌”起来。
“人不是我杀的……”对于“故意杀人罪”的指控,魏秋菊一直这样为自己辩护着。
一年后再审“杀人腌尸案”
当日9时许,34岁的魏秋菊再次站在了沈阳中法的16号法庭。
一年前,她被控故意杀人罪名成立,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面对一审判决,魏秋菊以“人不是我杀的”为由,提出上诉。今年6月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。
“妈……”站在法庭上的魏秋菊,哭着呼喊着坐在旁听席上的母亲,而那哭声也将人们的记忆带回到3年前的那起“杀人腌尸案”。
据检察机关指控:2002年5月2日,魏秋菊与30岁的男友吴某在棋盘山游玩后,回到沈阳市郊的出租房。身患癌症的魏秋菊,想到吴某与自己提出分手的要求,于是拿起木棒猛击吴某头部,并用刀将其双手手筋挑断。案发后,魏秋菊将男友尸体用盐“腌制”了起来,并买来涂料粉刷了墙上的血迹,同时将带血的床单等物品藏匿,将木棒丢弃,将带血的刀冲洗干净。
同年8月,魏秋菊被警方抓获。但因现场证据不足,一个月后,魏秋菊被取保候审。
2003年12月31日,魏秋菊再度被抓捕归案。
无直接证据 疑犯翻供
“我掩盖了血迹、腌了尸体、藏了带血的床单,但人不是我杀的啊!”魏秋菊为自己辩护。
法官:为什么这样做?
魏秋菊:房子是租的,墙上全是血迹,我觉得挺对不起房主的,所以……尸体撒盐,我是想自杀,好去陪他(吴某)。至于藏床单,我是想留证据,以后公安好破案。
法官:那为什么不立即报案呢?
魏秋菊:我想当时报案,警方也不能马上破案,所以就……
法官:吴某的家属就没问吴某的去向?
魏秋菊:我跟他们说,吴某去北京了,后来又说去澳门挣钱去了。
法官:那你都干什么?
魏秋菊:我带着儿子去旅游了(月余)。
法官:在公安机关,是你供述自己杀人的全过程,怎么解释?
魏秋菊:他们威胁我……
对此,公诉机关出示了3份主要证据:一是吴某的朋友证实,吴某想和魏秋菊分手,并因此与其发生过争吵;二是房主证实,魏秋菊总是晚交房租,而案发的那个季度她竟提前交了房租;三是魏秋菊曾留“遗书”给好朋友,上写“我的事情,一定要替我保密……”等字句。
此案没有直接目击证人及证据证明魏秋菊杀人,魏秋菊当庭否认了全部证据,坚称“人真的不是我杀的!”
一份神秘物证现法庭
“下面,我为魏秋菊进行无罪辩护!”魏的辩护律师刚一开口,就引起了法庭的一片骚动。
被害人吴某的姐姐情绪激动地站起身来:“我弟弟一句话没留,人就没了,你说谁杀的?”
律师辩护道:“吴某的工作是帮人‘平事’,因此会得罪很多人,所以我大胆推测凶手另有其人。按照魏的供述,她曾离开过家为吴买药,用时一小时左右,而且房门没有锁,这就很可能有他人进屋杀害了吴某……”
而魏秋菊之所以不报案,律师解释为:一是想到吴某生前有案子在身,没有报案;二是想到自己是癌症晚期,想自杀陪吴,并且准备了“敌敌畏”和遗书,这些在案发现场都已找到。
此时,公诉人出示了一份神秘物证——魏秋菊母亲写的字条,藏在线裤中准备转给看守所中魏秋菊,结果被管教发现并没收。
字条上面写:“在里面多哭,多装装病……”字条上同时将案发后报纸上的报道摘录了6条,告诉魏秋菊一口认定没杀人,死也不屈!
“这不算啊,她(魏秋菊)不是没看着吗?”魏秋菊的母亲哭喊着。
在最后陈述时,魏秋菊只轻轻地说了一句:“我没杀人!”
此案没有当庭宣判。 |